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办理程序: 1、到旅游部门办理旅游手续,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2、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已持有2000版通行证再次申请旅游签注,可由旅游公司验表、代送资料,申请人无须亲自到公安机关送表。 办理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广州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旅游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3张;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旅游发票复印件,交验原件; 4、国家公职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县级金融、保险系统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人员,以及离退休的厅、局级干部等登记备案人员,每次申请均须提交单位意见,其他人员无须单位加具意见,再次申办签注的须提交有效通行证件。 其他: 1、可根据申请人需要签发,赴香港或澳门7天或14天一次或两次进入有效的签注; 2、关于公民个人提交国家指定有港澳游经营权的异地旅行社出具的旅游发票办理旅游证件、签注问题 凡我市户籍户口人员申办往港澳旅游证件(不参加我市24家旅行社组团港澳游),提交国家指定有港澳游经营权的外地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发票,参照往港澳探亲的做法,在受理时收费,领证方式由申请人选择邮政速递(只限本省)发放或直接前往受理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均可。 3、首次申请,不满14周岁的,可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代办,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人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60周岁以上(含)以及因残疾、重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确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的,可委托他人代办,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验原件,另提交委托书。 再次申请,可委托他人代办,交验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的身份证(14周岁以下免)、户口本原件,无须复印件。(旅游公司代办除外) 注:请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首次申办) 10个工作日(已持有通行证申办签注) 查询电话:96110(自动) 查询网址:www.gzjd.gov.cn 〔以虚假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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