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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办理持部队(武警)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地方驾驶证业务指南
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办理条件: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直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复员、转业、退伍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军队未统一办理《居民身份证》前,现役军人身份证明是指《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退休证》、《离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三)《申请人身体条件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四)军队、武警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但属于复员、退伍、转业的,应当提交军队、武警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和复员、退伍、转业证明复印件存档。
(五)申请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相片(校正视力者须戴眼镜)4张,其规格为32 mm×22mm(1寸相片),人头部约占相片长度的三分之二。分辨率为300dpi。机动车驾驶证的相片可采用粘贴或数码打印方式。

办理地址: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岑村教考场内)、白云分所(机场路888号)办理、黄埔分所(黄埔茅岗路989号);须考试的到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岑村教考场内)办理。

咨询(投诉)电话:
市局:110
交警支队:86564481
车管所:83115303、83115328。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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