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办事条件: (一)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二)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三)增驾应当符合申领对应准驾车型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四)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12个月)没有被扣完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2、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3、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两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4、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不得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记录。 办事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 2、在暂住地居住的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3、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军队未统一办理《居民身份证》前,现役军人身份证明是指《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退休证》、《离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证明); 4、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5、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属外文记载的需提供中文翻译公证件)和居留证明(港澳居民申请国内驾驶证的身份证件是港澳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或护照,未在内地暂住的香港、澳门居民无需提交暂住登记证件;台湾居民可凭经公安机关加注暂住手续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驾驶证,不再要求提交居留证件,台湾居民还应出具经当地台办审核的《台湾居民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申请表》;外国人和华侨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居留证件包括居留证、暂住证或《暂住人口登记表》等,按规定不核发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和华侨,应出具暂住地公安机关的《暂住人口登记表》); (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三)《申请人身体条件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四)申请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相片(校正视力者须戴眼镜)4张,其规格为32 mm×22mm(1寸相片),人头部约占相片长度的三分之二。分辨率为300dpi。机动车驾驶证的相片可采用粘贴或数码打印方式。 (五)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地址: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人员持以上办事所需资料交驾驶人培训班,由各驾驶人培训班到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岑村教考场内)或番禺分所、花都分所、增城分所、从化分所办理。
咨询(投诉)电话: 市局:110 交警支队:86564481 车管所:83115303、83115328。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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