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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七嘴八舌热议加装电梯介绍
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时报昨日开通热线,请市民就“旧楼加装电梯”发表意见,得到市民的热情反馈。截至昨日16时,时报记者一共接听到几十位热心街坊的电话,不少市民就自己的贴身体会谈了不少意见和建议。大部分市民对专家提出的“旧楼装梯宜政府介入”表示赞成。由政府牵头,协调业主利益,实现旧楼加装电梯成了呼声最高的建议。

吁政府牵头协调“钉子户”

在市民的意见中,绝大部分都提到希望旧楼加装电梯的工程由政府牵头,尽快落实。市民张先生说,旧楼住户加装电梯,不论是居民集资或是通过加建一层来解决资金问题,都不是难题,关键是加建楼层或建电梯的审批等手续问题,一般市民很难办到。“我就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简化审批手续和环节,加快审批检查的速度;另外在报建的过程中也需要一笔资金,希望政府能给予减免。”张先生说。

市民黄先生则希望政府能够把旧楼加装电梯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幸福工程”来做。他说,目前需要加建电梯的旧楼绝大部分属于上世纪80~90年代的福利分房或房改房,住户多数是已经退休的老人,没有电梯非常不便。但是,旧楼加装电梯涉及的问题太多,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工作小组支持,是很难实现的,因此希望政府能牵头为老人提供方便。”

另外,也有市民反映,由于得不到所有住户的同意,因此宿舍迟迟不能加建电梯。“当初是要求全部用户签名通过才能加建电梯,但是始终有一两户楼层较低的‘钉子户’不愿意安装,因此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解决。”市民陈小姐说,她住的是前进路省统计局的宿舍,也是属于9层没电梯的旧楼,前两年单位要给他们加装电梯,但是由于有“钉子户”不愿意安装,一直拖到现在没法解决。“部分住在低层的住户说加装了电梯会影响采光,就算单位愿意补偿,他们也不愿意,因此我们就一直没有加装电梯。”陈小姐说,新《物权法》实施后,现在只要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就可加装电梯,希望单位能够尽快落实,给家住高层的老人提供方便。

不同楼层应有不同分摊标准

“我建议安装电梯还是由业主自己出钱”市民司徒先生说,因为旧楼安装电梯是为业主提供方便,而且安装了电梯后,房子有一定的增值空间。司徒先生还建议,可选择分别在3层和4层之间安装以及7层和8层之间安装,这样每栋开两个电梯口,可以减少成本运作,同时也减少业主爬楼梯之苦。

而市民李渤海先生则来电建议有关部门开发设计一个适用旧楼使用的电梯。

对于广州市社科院科研究处处长彭澎所提出的先由物管出资再从物管费收回这一提法,很多市民也表示赞同,但是市民苏先生却提议说,可以先算出电梯安装的费用多少,而决定各户所分摊的费用有多少,然后按照比例来划分居住在高层到低层所均摊不同的费用。高层业主所分摊的费用就可以高一些,而居住在低层的业主分摊的费用可以少一些。 

有市民在热线中向记者表示,如果不能加层集资建电梯而确实需要住户集资的话,住在高层的用户应该分摊更多的费用。家住在芳村金宇小区的胡先生说,安装电梯后家住在高层获得的利益肯定比住在低层用户的要多,因此在安装电梯的时候高层的用户也应该多支付一点费用。“具体要如何分摊,则要由相关部门核算了。”胡先生说,“电梯加建工程还可以先找一两个成熟的小区试点,在一切成熟之后再全市推广。”

人大代表:政府早有考虑给旧楼加梯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致电采访提出“旧楼加层筹资装电梯”方案的市政协委员、市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他向记者表示,旧楼加装电梯的问题,政府介入牵头的可能性很大。

广州市人大代表朱永平也表示,旧楼加建电梯的想法政府其实已经考虑很久,而且也很支持,不过目前在广州市还只属于试点阶段。主要问题就在于“低层用户和高层用户的利益分配”上。他还建议,其实可以由市建委和国土房管局牵头,立法部门进行立法,再从立法的层面来推动旧楼加建电梯的实行。

不同声音:加梯破坏结构增加生活费

对于广州旧楼安装电梯,有的业主投赞成票,而有的业主则提出反对意见。居住在华南工业大学茶山宿舍区某栋一层的王先生认为,旧楼加不加装电梯,涉及到全体业主的利益,应该经过全体业主同意才行,而不能像新的《物权法》规定的,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加装。

也有网友在论坛上发表意见,认为旧楼还是不安装的好。广州一小区论坛上,网名叫“鞋只头”的业主就说出旧楼加装电梯的三个弊病。一来是旧楼已经比较旧,折腾来折腾去,可能会影响楼宇的结构。二来花费比较大,没有什么意义。另外,安装了电梯后分摊的电费也会随之多出不少,不是每个人都负担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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