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距春运刚好还有一周,广东省物价局昨日明确有关规定:2008年广东将继续执行国家客运票价不针对春运加成政策,实行春运优惠措施,同时政府将采取相关补贴措施,减轻客运企业负担。
据了解,物价部门将于近期开展对春运期间票价以及对公路客运企业实行优惠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市民发现违法定价行为,可拨打价格投诉热心12358举报。
票价不随油价一起涨
油价上涨后,不少市民担心公路客运会因此而提高票价。昨日,广东省物价局公布,今年春运将继续执行国家客运票价不针对春运加成政策。今年的春运时间将从1月23日开始至3月2日结束,在此期间,广东全省的公路客运票价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票价不加成,即按平时允许的上浮幅度,可以按基准价最高上浮不超过30%执行。
物价部门要求,各地以直达班车模式运行的高级大型客运班车(含商务车),春运期间基准价最高不得超过0.28元/人·公里。对非固定线路的临时包车运输,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公路客运、水运企业须于春运前7天开始在售票场所做好明码标价及春运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为春运企业减负3.9亿元
为化解今年成品油价格上涨对公路客运企业运营的压力,调动运输企业参加春运的积极性,广东今年春运要继续实行减轻公路客运企业负担的经济政策。
首先,对参加春运外省籍营运客车,减收车辆通行费。春节前15天(1月23日至2月6日),对持有省际班车客运标志牌或持有2008年进出广东省春运证的非广东省籍营运客车降档收取路桥通行费。其次,对参加春运的本省籍的公路营运客车,免征春运期间养路费和公路客运附加费。此外,继续实施2007年春运实行的降低公路客运附加费计征包干额的政策,即将客运附加费的标准从0.03元/人·公里降为0.02元/人·公里。
据悉,以上优惠政策预计可为春运客运企业减负3.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