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海珠区宝岗大道龙骧大街28号3楼
交通指引: 121,186,226 ,244A,65,272,285,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有关科技发展、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和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区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全区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组织推动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组织推动本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和科技兴区工作;参与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三)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订科技发展战略,编制科技发展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负责科技项目管理;组织做好重点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论证、立项实施和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指导各类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推动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六)负责协调做好本区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申报、评奖和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协助企业吸收、引进先进技术,加快企业改造,提高经济效益
(七)负责对民营科技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促进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指导科技行业性社团组织的工作。
(八)管理使用好本区科技发展资金和科技三项经费。
(九)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十)协调全区有关部门做好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区防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开展防震减灾有关工作;协调做好科技人员的继续工程教育工作、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本地区专利工作的发展,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做好专利统计工作,协助市知识产权局做好本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
(二)业务科
审批事项:
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资格审核和认定工作;
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和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