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0-84824450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环城中路126号
交通指引: 307,302,304,301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订科技发展战略纲要、中长期发展规划、科技兴区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科技项目管理,做好科技项目的申报、论证、立项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区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申报奖励、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审批民营科技企业;负责科技成果保密和交流、转让工作;指导协助企业吸收、引进先进技术,加快企业改造,提高经济效益。
(五)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管理全区科技三项经费、科技事业费和科技基金、科技专项经费等科技经费的预算、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六)指导、协调各部门和镇、村科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行业、企业的科技进步。
(七)管理科技成果、科技信息、科技宣传、科技咨询、科技开发和专利管理等工作,指导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科技统计与上报工作。
(八)协同有关部门制订科技人员的政策、法规;组织“科技进步奖”、“科技突出贡献奖”和其他科技工作者的评选奖励工作。
(九)协调全区有关部门做好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和星火计划项目培训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以及负责管理本局直属事业单位。
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
(二)业务科
(三)综合科
审批事项:
审批的事项:
(1)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2)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
(3)科学事业费管理使用。
核准的事项:
(1)区属科研机构创办科技型企业认定;
(2)民营科技企业认定;
(3)高新技术企业的设立和认定;
(4)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
(5)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6)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
(7)技术贸易机构设立;
(8)本区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管理;
(9)自行转化职务技术成果。
审核的事项:
(1)科技民间团体成立;
(2)民营科技企业科技人员因公出国;
(3)重组、调整、新建科研事业单位;
(4)中外合资研究开发机构设立;
(5)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
(6)区属科研机构国有资产处置;
(7)科技保密审查;
(8)科学技术奖评审;
(9)科技成果鉴定及重大成果推荐;
(10)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报;
(11)区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