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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科技」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介绍
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 电话:020-83163688
  •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

    交通指引: 2,27,42,74,224,518中山纪念堂下

    主要职能:
    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⒉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全省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推进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省科技创新能力;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⒊组织制定科技攻关、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实验室、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组建计划,加强宏观管理。
    ⒋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各种科技示范推广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⒌负责管理归口管理的省级、本级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基金。
    ⒍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参与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⒎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负责有关科技外事审核工作。
    ⒏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促进民营科技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科技评估等科技服务机构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⒐负责科技信息、科技宣传、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的管理工作;负责省科技信息网络管理工作。
    ⒑指导、协调省直各部门和各市、县(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⒒承办省人民政府和科学技术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发展计划处 
    条件财务处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处 
    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 
    农村科技处 
    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对外科技合作处 
    人事处 
    监察室(与纪检组、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审批事项
    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实行招标);
    省级火炬计划项目(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实行招标);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实行招投标);
    省级星火计划项目(符合招标投标的、实施招标);
    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
    省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
    省级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项目;
    重点实验室认定;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会同省计委、省经贸委认定);
    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认定;
    省内大学科技园认定;
    省科技系统因公出国(境)赴港澳 ;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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