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0-85596315
地址:广州市较场东路5号
交通指引: 183,227
主要职能: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8、协助市人大、市政府研究、修订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律、规章;开展相关的政策调研工作;
9、制定全市消委会系统工作方案、指导市属区、县级市消委会基层组织的业务工作。
科室设置: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的领导机构为委员会。
委员会会长由同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担任。
名誉会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和政府领导担任。
委员会委员由商检、技监、物价、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领导和新闻、总工会等社会各界的代表组成。
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下设综合部、投拆部、新闻与公共事部、消费指导部、商品服务监督部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