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0-86196800
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1382号金桂园A2栋
交通指引: 58,244,251桂花岗站下
主要职能
(一)负责依法管理列入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管理目录的商品价格。
(二)负责依法管理交通、电信、邮政、医疗、教育等公用、公益服务价格。
(三)负责依法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路桥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取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的行为实施管理。
(四)负责价格总水平目标的调整,组织实施价格调控,进行价格监测、预测、预警。
(五)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参与粮食风险基金、储备制度的运作和监督。(六)负责本市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管理工作。
(七)负责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八)负责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行驶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加强制措施。
(九)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受理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
(十)指导、监督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和区、县级市的价格、收费管理工作;协调和处理部门、行业、企业、地区之间的价格关系,调解价格矛盾;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指导价格协会工作。
科室设置
纪检组
机关党委
办公室
法规与价格调控处
价格管理处
收费管理处
人事处
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价格成本调查队
价格监测中心
菜篮子报价中心
价格认证中心
审批事项
审批事项:
1、地方电上网电价;
2、医疗服务收费;
3、安居房、政策性房屋销售价;
4、公路运输站场服务收费;
5、强制性培训收费。
核准事项:
1.化肥有关价格;
2、 机动车排气净化装置价格及安装费用;
3、 托幼园所收费标准;
4、 市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社会力量办学收费;
5、 核发《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
6、 核发《广东省收费许可证》(经营服务性收费);
7、 核发《广东省教育收费许可证》;
8、 核发《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收费许可证》;
9、 核发《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