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0-84822752
地址:广州番禺区市桥东涌路6号
交通指引: 302.10.122A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海洋与渔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制订我区海洋与渔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组织制订我区海洋开发、渔业生产、水产品流通可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科学技术计划和建设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三)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全区水产品市场(批发)的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水产品流通,为生产者和经营者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四)组织协调海洋水产品深加工、精加工和综合利用工作,推动新产品开发。
(五)组织并监督我区海域使用许可证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审批签发《海域使用证》和《养殖使用证》,参与审批海洋、海岛、海岸带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海洋资源、环境调查及其动态监测,开展渔业资源海域的环境保护,指导本区海洋防灾、减灾工作。
(六)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区渔政海监、渔港监督队伍,依法组织实施巡航监视、监督管理,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七)组织辖区内和上级授权管理的海洋江河生态环境和渔业自然资源保护管理,负责海洋和江河渔业资源增殖管理工作。
(八)依照法律法规对全区渔业船舶实施管理,审查签发《渔业捕捞许可证》,培训职务船员并签发《职务证书》;负责船舶进出港签证。
(九)对珠江口幼鱼保护区和内陆渔业水域实施渔政海监管理;负责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和珍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十)组织编制全区渔港规划,并组织和指导协调实施渔港建设;负责协调辖区内渔港水域渔港设施、渔航设施、渔船船舶设施和渔航安全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验辖区内渔船检验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我区发展渔业生产和外海渔场、远洋渔业开发工作,组织协调浅海滩涂渔业增养殖业的开发利用。
(十二)组织协调全区海洋与渔业科技工作,组织科技攻关,引进推广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指导全区海洋与渔业经济和技术管理人才的培训教育及普及科学知识,指导协调各镇水产技术推广业务。
(十三)负责海洋与渔业的涉外工作,组织开展国际海洋与渔业经济技术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有关涉外事件。
(十四)承办区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一)人秘科
(二)计划财务科
(三)海洋综合管理科
(四)渔业科
审批事项:
1.审批发放《海域使用证》
2.审批发放《养殖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