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0-8557799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建华路7号
交通指引: 242.210.269.33.550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财政、税收、国有资产、会计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区财政、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本区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订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政府调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编制年度区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社会保障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和全区预算及决算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四)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负责耕地占用税和各项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管理。
(五)负责建立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体系和支出管理系统。
(六)负责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审查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工作。
(七)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负责《会计从业资格证》和《代理记帐机构许可证》的审批。
(八)监督有关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九)代表区政府履行出资职责,承担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负责拟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国有资产(股)权的界定,查处国有资产流失,监缴国有资产收益;拟订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考核。
(十)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制定财政调研计划,负责财政宣传工作;负责财政信息系统建设与计算机推广应用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办公室·
人事科、
监察科(合署办公)
·预算科
·国库科
·行财科
·会计管理科
·企业财务科
·基建科
·综合管理科
·政府采购办公室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审批事项:
·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恢复收取工本费
·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须知
·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