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0-86823212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公园前路19号
交通指引: 101.113.87.205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广州市实施<广东省划生育条例>细则》等有关配套法规,并进行检查落实;组织协调兼职部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二)根据上级下达我区的人口计划和工作指标,拟订本区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四)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数据的统计与分析;掌握全区计划生育情况和人口生育动态;参与人口变动检查工作。
(五)指导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培训工作。
(六)指导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优生优育和节育手术后遗症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对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监督检查节育措施的落实,做好避孕药具管理、使用与发放工作。
(七)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审批二孩生育指标,发放本区户籍人口到区外生育的生育证
(八)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中央、省、市驻本。区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九)编制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协调有关部门监督计划生育经费和社会抚养费的征、管、用;组织开展农村计生养老保险的办理工作.
(十)指导、支持全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十一)监督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制度的落实。
(十二)负责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局直属事业单位。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计生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1.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2.宣传教育科
3.规划统计科
4、流动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审批事项
1.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申请审批
2.办理生育二孩指导指标审批
3.办理各单位年度计生达标与奖励申请审核
4.办理收养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