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北路9号
交通指引: 285,548,222,22,243,27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订适合本区经济发展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整体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综合管理辖区内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实施促进就业的政策和措施,规划、管理劳动力市场,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组织本地区劳动力的有序流动,负责实施外来人员到本区就业的政策,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含异地招工、农转非企业用工)的宏观管理。
(四)负责组织实施本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预备制度;落实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和措施;制订适合本区实际的技能培训和就业培训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组织实施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负责劳动关系的调整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关系调整、协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六)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政策、标准;负责企业职工的工伤确认和劳动能力鉴定审核工作;组织建立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指导工伤康复工作的开展。
(七)贯彻实施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订本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本区医疗改革制度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省、市有关政策制定本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本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统计信息和发展情况报告。
(十)指导监督辖区各街劳动和社会保障的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党委办、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
(二)劳动综合科
(三)劳动关系科
(四)信访办
审批事项
(1)工伤确证和鉴定;
(2)劳动合同鉴证;
(3)企业移交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
(4)职工调动办理;
(5)工龄审核;
(6)失业和托管人员退休;
(7)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审批;
(8)劳动年审;
(9)职业资格培训考证;
(10)失业登记;
(11)农业户口《广东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12)城镇人员招工、合同鉴证;
(13)申领创业上岗就业扶持费;
(14)用工许可证;
(15)失业特困证;
(16)用人单位刊播,张贴招聘广告;
(17)求职介绍;
(18)特困下岗职工、特困失业人员申领特别资助;
(19)一般干部医疗证;
(20)公费家属医疗证;
(21)缴费家属医疗证;
(22)半缴费家属医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