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0-86883006
地址:花都区新华镇新都大道东
交通指引: 307.615.240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公路交通行业地方性管理规定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全区公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公路交通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跨省市旅客运输管理;组织重点公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桥梁、隧道)通行费收费站(点)的管理。
(四)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对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实施监督、管理和调控,维护公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公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及防洪、抢险等的货物运输。
(五)负责公路运输(含出租车、旅游客车运输)、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及检测、公路运输服务业、搬运装卸业、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六)负责协调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内河救助打捞、船舶代理、港口、码头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行业管理。
(七)根据管理权限审批道路运输、搬运装卸、汽车摩托车维修、运输服务业、机动车培训的开业、停业申请,核发经营许可证,对营运证照、经营范围、服务质量、运输纪律及运价、票证等进行行业执法监督.
(八)指导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指导交通人才培训、人才交流;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属下单位的领导干部。
(九)组织协调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涉外运输管理工作。
(十)组织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指导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
(十一)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
(二)人秘科
(三)运输行政管理科
(四)规划建设科
审批事项:
1.摩托车养路费各项业务办理审批
2.挖掘、占用公路管理的工作审批
3.货运业务办理审批
4.汽车、摩托车维修开业的审批
5.办理停车场、洗车场业务审批
6.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办证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