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0-84640700
地址: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区行政办公中心东
交通指引: 302.43.292.308.309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番禺旅游业有关政策、规章和实施办法,并组织检查实施。
(二)负责番禺旅游业的宏观调控和组织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会同计划、规划和景点景区等部门和单位做好旅游区域的开发建设和旅游设施、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利用项目工作。
(三)普查番禺地区旅游资源;负责番禺旅游景区景点建设项目和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协调和指导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参与番禺与旅游有关的标志性建筑项目前期预审工作。
(四)负责对番禺旅游市场秩序实施统一管理和稽查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五)负责特殊旅游项目的审批;负责协调指导旅游安全管理、紧急求援、旅游保险监督工作.
(六)负责番禺旅游行业的统计、审计、财务等有关工作指导;管理和指导下属旅游总公司的经营业务;协调、指导各企业开展旅游业务工作。
(七)负责全区旅游宣传工作;指导和监督编制印发各类旅游宣传资料;组织举办本区旅游业对外宣传和海外旅游市场的拓展业务和开发工作;组织全区性各类旅游促销活动;指导和管理旅游电子商务和信息咨询业务。(八)负责番禺区旅游业的行业管理、协调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审核旅行社的设立;负责对外地旅行社在番禺设立营业部的审核管理;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和旅游景区等级评定的审核、申报工作。
(九)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和管理,申报核发岗位证书;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十)管理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和负责直属单位党建及干部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和上级旅游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1.业务管理和质量监督科
2.市场推广和资源开发科
审批事项:
1.负责特殊旅游项目的审批
2.负责番禺旅游行业的统计、审计、财务等有关工作的审批
3.按照管理权限审核旅行社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