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0-83835328
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
交通指引: 11,18,104,192,508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的政策、法规,拟订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省际和省内跨市旅客运输管理以及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负责政府拨款的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国家、省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厅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负责公路(桥梁、隧道)通行费收费站(点)的管理;负责公路、水路交通无线电管理。
(四)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对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本建设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和调控,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五)组织公路及其设施建设、维护,在“费改税”实施前负责公路规费稽征;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和运政管理;负责公路运输、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检测、汽车租赁、公路运输服务、搬运装卸业、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六)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稽征;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内河救助打捞、船舶代理、外轮理货、引航、航道、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七)制订交通行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
(八)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承办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综合规划处
财务审计处
基建处
公路运输管理处
水路运输管理处
科技教育处
安全生产处
人事处
监察室
审批事项:
1、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
2、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布局规划及审批审查;
3、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和交通大中型项目的审批;
4、大件运输以及其他确需行驶公路的超限运输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