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0-83119147
地址:广州市黄华路89号
交通指引: 85,283,518
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监督全省出入境管理工作;
(二)统计、掌握全省公民和外国人出入境信息;
(三)管理全省公民因私出国、去港澳台申请的受理、审批、发证等业务和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居留、旅游等业务;
(四)直接受理、审批、签发省直单位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
(五)复核各市公安机关批准赴港澳定居人员资料,并安排出境;
(六)审核各市公安机关受理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赴香港、澳门定居申请,送香港、澳门有关部门确认,并安排出境;
(七)指导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八)制作全省公民因私护照;
(九)受理、审批、签发从广州、深圳、珠海口岸入境的外国人签证;
(十)审批、签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的通行证件,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件;
(十一)审批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台湾居民来我省定居的申请,并签发相应的定居证明;
(十二)审核加入、恢复、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
(十三)处理、指导处理涉外案(事)件和内地公民违反有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事)件;
(十四)指导和组织全省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展调研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内设秘书科、
受理科、
审批科、
证件科、
指导科、
境外人员管理科、
督查科、
科技科、
口岸签证科
审批事项
管理全省公民因私出国、去港澳台申请的受理、审批、发证等业务和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居留、旅游等业务;
审批、签发省直单位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
复核各市公安机关批准赴港澳定居人员资料,并安排出境;
审核各市公安机关受理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赴香港、澳门定居申请,送香港、澳门有关部门确认,并安排出境;
审批、签发从广州、深圳、珠海口岸入境的外国人签证;
审批、签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的通行证件,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件;
审批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台湾居民来我省定居的申请,并签发相应的定居证明;
审核加入、恢复、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