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0-81907808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路进步里44号
交通指引: 31,552,244,250,186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各项市容环卫作业标准;编制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本级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维护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项环卫资金、环卫国有资产和环卫社会服务收费的管理;负责环卫作业招标工作。
(三)负责协调和管理辖区市容环卫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生活废弃物、粪便的清理、收集、运输等实施监督管理。
(四)受理辖区内因教学、科研需要饲养家禽的审批。
(五)负责办理辖区内余泥渣土排放(受纳)、建筑垃圾准运有关手续,对余泥渣土排放(受纳)、建筑垃圾运输实施管理。
(六)负责辖区内城市建筑立面、公共设施的容貌监督管理。
(七)依法查处破损、残缺等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
(八)创建和巩固辖区市容达标路、样板路。
(九)参与城市建设开发和旧城改造规划项目中有关环卫设施配套建设方案的会审和竣工验收;对违反环卫设施设置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及时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十)指导区环卫行业协会工作,推进环卫作业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社会宣传教育,普及市容环卫法律知识和科学知识。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环卫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科室设置
(一)党委办公室(人事保卫科、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
(二)办公室
(三)市容管理科
(四)环境卫生管理科(简称环卫科)
(五)基建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