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0-81816764
地址:广州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59号
交通指引: 52.275.205.207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二)拟订并监督实施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编制环境保护任期目标,并协调、指导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区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三)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水体、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点源、面源污染的防治工作,调查处理污染事故;处理环境保护信访投诉,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开发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五)负责环境监理、监测、统计、信息管理等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及环境监测网;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
(六)监督管理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编制区级环境保护资金收支预算,并监督管理区级环境污染治理资金。(七)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推广应用技术示范工程。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1.办公室
2.规划建设管理科、监督管理科
审批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