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0-8529927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00号广东省地税大厦
交通指引: 6,130,230,560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费的征收管理办法。
(二)负责地方各税、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征收的其他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四)检查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五)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考核任免和管理地级以上市地方税务局的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
(六)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七)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八)负责汇总、编报地方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工作。
(九)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税政一处
税政二处
规费管理处
涉外税务管理处
征收管理处
计划统计处
财务管理处
人事处
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
培训处
稽查局
直属分局
机关服务中心
广东地方税务杂志社
信息中心
审批事项:
指定企业印制发票;
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
对发票领购资格的核准;
建立收支凭证粘贴薄、进货销货登记薄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
印花税代售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