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0-86881892
地址:花都区松园路13号
交通指引: 17.545.549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商业流通业(含盐业、酒类专卖业,以下同)、乡镇企业(含民营企业,以下同)、工业企业(含电力能源,以下同)、安全生产监察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经济贸易各行业经济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所属各行业年度工作计划,改革、发展的办法和措施。
二、负责对本区商品流通业、乡镇企业、工业企业等行业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各行业管理规划;指导协调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配合和协调相关部门规范商业市场;依法加强我区商品流通市场秩序的管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负责规划培育全区商品市场;合理布局商业网点和集贸市场,重点搞好大型商场、批发市场建设,促进我区商业行业科技开发和技术进步,推进商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
四、负责对特种商业行业和市场的管理,保障重要商品的供求;负责对危险化学物品经营、成品油市场、各类支农物资供应市场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对拍卖业、盐业、酒类专卖业的监督管理,并实施行政执法。
五、负责对商品流通市场中商品质量的检查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商业生产、销售中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负责我区酒类专卖管理工作,对酒类生产和经营单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实施酒类零售许可证的年审登记工作,依法处理违法生产经营酒类产品的行为
六、负责指导、监督我区乡镇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乡镇企业的财会统计及审计,向上级对口部门定期上报有关企业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企业的产品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指导和监督乡镇企业环保、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开发、技术引进、信息服务、出口创汇工作;负责对乡镇企业建材、电镀、化工等特殊行业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对乡镇企业的有关业务培训和人才引进指导。
七、负责指导、协调、综合管理我区工业口的企业技术改造(含技术进步)、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参与协调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财政、信贷等方面的政策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工业口企业管理、质量管理和技术改造的政策落实的监督管理,综合分析和掌握全区工业生产运行情况,加强工业企业信息服务;参与工业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审定,指导全区工业布局,组织调整工业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指导全区工业部门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责工业的外引内联,招商引资,技改横向项目的货款立项工作;统筹安排和管理工业扶持解困企业的启动资金;负责协调工业行业间的经济协作。
八、提出有关电力工业的立法建议,组织执行有关电力行政规章及电力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管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电力行业规划和发展方针,实施管辖区内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协调管辖区内电力工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管辖区内电力行业的数据统计工作;提出电、热价格政策意见,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等工作;依法监督管辖区内的供用电安全和负责电力生产、建设的安全质量监察;负责管辖区内电力电量平衡并组织实施,监管电网调度,协调处理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节约用电和电力需求管理工作;负责管辖区内电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依法履行电力法律、法规授予的电力行政管理职权;承担上级电力管理部门和政府交办的其他管电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有关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政策和法规,检查督促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对民营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
十、负责对外经济联络、协作合作、技术交流、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贴息贷款等工作;负责制订本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国内协作、合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对外推介本区投资环境及重点投资项目;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外推介本地名优产品,对内推荐境外合作项目及引进外资;负责协调在本区的外驻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我区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引进生产工艺设备、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措施的设计审查、鉴定和竣工验收,组织参与劳动保护科技成果的审查、鉴定;对特种劳动生产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技术鉴定,对安全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依法实施监督;对厂长(经理)、劳动保护管理干部进行培训、考核,并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发证工作,组织全区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资质认证工作;参与和监督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二、指导区商业总会工作,通过商业总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时向企业提供行业信息;为会员牵线搭桥,发展国内外经济合作,协助企业引进先进科技和管理,协助各行业组建协会,并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群体性组织作用、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各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推动各业有序平等竞争,防止各种垄断、暴利和恶性竞争行为。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经贸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1.安监局
2.政工科
3.中小企业局
4.商品流通科
5.工业科
6.政策法规科
7.整规打假办
8.能源科
9.办公室
10.花都商业总会
审批事项:
1.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申请审批
2.申请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审批
3.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