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0-86838254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园前路22号
交通指引: 201.241.602
主要职能:
(一)贯彻制造国家、省、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高速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负责社会总供求等重要经济总量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提出产业发展导向意见,引导、促进全区经济合理化和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负责汇总分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析研究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对全区经济发展进行监测、预测、预警,检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负责信息发布。
(三)综合协调运用财政、信贷、利率、税收的杠杆,在国家统一的宏观调控下,搞好全区的经济调控,引导市场和企业的运行方向,保证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的实施。协调财政、金融部门为区的重点项目筹措资金。
(四)合理安排全区固定资产总规模和资金来源、资金投向、审批限额内的基本建设项目,上报限额以上的基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财政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基本建设年度计划的实施工作;组织制定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推进重大基础项目或全区产业结构起关键作用的重大项目的建设。
(五)指导各部门和各镇的经济计划工作;协调各镇制定经济计划工作;协调镇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同有关部门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镇经济发展工作。
(六)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有关科技、教育、人口、社会保险、劳动就业、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组织有关部门制订重大科技攻关(工业性试验)项目计划和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计划;筹措资金,支持全区的重点项目工程,处理好科技、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使其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七)指导促进培育市场体系,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要素市场和重点批发市场的发展规划、布局和重大调控政策;负责全区经济住处市场的培育和宏观管理;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价格改革和物价调控工作。
(八)根据国民经济计划的要求,会同区科技局组织制定中长期和年度科技发展规划;协同区建设局、区规划分局编制城乡建设规划。
(九)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涉及财政、金融、物价、税收、劳动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粮食调控、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制定储备计划,保证军需民食。
(十一)负责研究制定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规划方案,牵头和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区经济体制改革,负责本地区证券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十二)负责区国防动员的组织协调和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三)负责对发展和改革系统各部门的行政协调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本系统组织、纪检、统战、宣传、人事、工、青、妇等党务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1办公室
2.粮食科
3.政工科
4.综合科
5.投资科
6.体改证券科
审批事项:
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的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