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0-82752460
地址:增城市荔城街和平路29号
交通指引: 各区均有班车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主管全市公安工作。
(二)收集掌握影响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安定的信息;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队伍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制定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四)负责侦破发生在辖区内的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五)负责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的诉讼和复议应诉,落实执法制度建设。
(六)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指导治保会等群众组织的建设,推动全市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
(七)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八)管理出境、入境审批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九)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辖区的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
(十)组织、指挥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十一)主管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和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二)管理全市的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对全市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和改造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四)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重要内外宾以及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五)规划、组织全区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1、指挥中心
2、政工办
3、治安大队
4、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5、巡警大队
6、刑警大队
7、交警大队
8 、国保大队
9、出入境管理科
10、毒品犯罪侦查大队
11、法制科
12、科技通信科
13、户政科
14、监察科
15、公计室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
16、督察大队
17、装备财务科
18、户政科
19、看守所
20、戒毒所
21、治安拘留所
审批事项
1.审批集会游行
2.审核行政案件
3.刑事案件、强制措施和经济犯罪案件的报批
4.起草及审核规范性文件、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