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0-83133200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交通指引: 7,12,24,215,528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经济运行的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监测、分析工业商贸运行态势,调节工业商贸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和发布相关的经济信息。
(二)贯彻实施产业政策,开展工业商贸产业竞争力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省财政挖潜改造、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装备制造业等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查、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和省审批、核准、备案的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指导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定期分析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情况,提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措施意见;指导工商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推动工业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工业行业实施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地方性的行业发展计划、行业法规和规章以及经济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对国家下达的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实施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保障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国防科技工业的军转民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实施行政管理。
(五)拟订和执行国内贸易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组织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对商贸行业实施行业管理;负责茧丝绸协调工作。
(六)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研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培育发展城乡市场;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和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调控及流通管理。
(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盐业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盐业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省盐业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指导、协调、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包括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九)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十一)负责交通、邮电及信息产业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联合运输和春节运输工作。
(十二)指导和协调工业商贸企业对外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宏观指导工业商贸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有关工作。
(十四)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十五)负责省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交通战备工作,代管省人民政府驻沈阳、武汉、成都、昆明、西北(兰州)办事处。
(十六)承办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办公室
综合处(挂行业协会办公室牌子)
法规处
经济运行处
交通处
质量处
工业处(挂省汽车工业办公室、
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军工处(挂省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办公室牌子)
人事培训处
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
产业技术处
流通服务处(挂省酒类专卖管理局牌子)
市场建设处(挂经济协作办公室、茧丝绸协调办公室牌子)
盐业管理办公室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审批事项:
一般业务审批:监控化学品进出口业务审核;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项目审核;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审核;
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省管权限内使用储备国防交通物资审批;
省管权限内国防交通控制用地审批;
省管权限内改造动员、征用的运载工具、设备审批;
技术改造限上项目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审核;
技术改造限上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
车辆生产企业更名、迁址审核。行政许可事项:
典当经营许可证审核;
酒类批发许可证核发;
酒类零售许可证核发;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
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国防交通工程改变用途或报废处理审核;
国防交通工程和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的设计鉴(审)定及竣工验收;
酒类生产许可证核发;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
供电营业许可证审批;
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核;
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核发;
煤炭经营资格审核;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核;
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审核;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审核;
省级工商领域协会(行业协会除外)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