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0-81885225
地址:光复北路514号首、二层
交通指引: 823.203.29.518.260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局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
(二)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工作。
(三)管理、监督、指导辖区内律师、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及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综合管理在本区设立的外省、境外律师机构。
(四)管理、指导本区法律援助工作。
(五)管理、监督和指导本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六)具体组织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协调全区"148"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管理街司法所工作。
(八)管理、指导本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1.办公室
2.政工办公室
3.法制宣传教育科
4.律师公证管理科
5.基层工作科
审批事项
1、保留审批的事项:
(1)法律援助;
(2)司法行政赔偿。
2、保留审核的事项:
(1)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及年审注册、报考和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3)设立法律咨询和服务机构;
(4)申报公证员任职资格;
(5)举办过渡性安置刑释解教人员经济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