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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奸孕妇致其流产 一个月内作案三起
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一男子多次抢劫强奸单身女子,在抢劫强奸一名孕妇后,导致孕妇流产。记者昨天获悉,该男子被南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000元。

    该男子姓王,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疯狂作案三起。他两次作案后,南山公安分局干警高度重视,经过对两起案件作案现场和作案手段进行细致分析比对,并提取了犯罪分子遗留的体液后,认定两案系一人所为。该男子第三次作案逃跑时,警方将其抓获,事后,王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去年8月30日下午1时40分左右,王某来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联想大厦西侧,见青年女子曾某单独一人在前面行走,便上前从后面用手勒住曾某的脖子将其拉进旁边的草丛中,同时用手捂住曾某的嘴,后乘曾某昏迷之机抢走曾某身上的人民币1250元、一部摩托罗拉手机、一部海信市话通手机。王某得手后又趁曾某未醒,脱下曾某的衣服强行与曾某发生性关系。后经法医鉴定,曾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去年9月19日凌晨3时40分许,王某来到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南侧创维大厦路边,见青年女子杨某单独一人在前面行走,便上前从后勒住杨某的脖子将其拖进草丛中,后将杨某勒晕在地抢走一部诺基亚手机、人民币300元。王某得手后乘杨某未醒之机,脱光杨某的衣服强行与杨某发生性关系。由于被害人杨某之前已经怀孕,王某的抢劫、强奸行为致使被害人杨某流产,并造成杨某轻伤。

    去年9月26日22时许,王某又来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联想大厦西边,见青年女子胡某单独一人在前面行走,便上前从后勒住胡某的脖子,胡某极力挣扎,王某威胁说:“不要再动了,再动就勒死你。”胡某被迫放弃反抗。王某乘机夺过胡某的一个手提包往深南大道北面逃跑,逃至南山区科技园长城有限公司时,保安员李某、刘某见其形迹可疑,遂上前查问,将王某人赃俱获并扭送派出所。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胡某损伤程度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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