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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伍朝枢:孜求宪政的职业外交家介绍
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伍朝枢(1887—1934),广东新会人,民国杰出外交家、法学家。生于天津,10岁起随时任驻美公使的父亲伍廷芳留美,20岁赴英伦敦大学攻读法律,国学西学皆精通,中文、英文均文笔洗练优美。自1911年任武昌军政府外交司司长起步入政坛和外交界,先后任北洋政府外交部条约委员会委员长、众议员等职,1917年起追随孙中山革命,历任大本营外交部长、广州市长、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长、中国驻国际联盟全权代表、驻美公使、广东省政府主席等职,曾驰誉国际外交界及国内政坛。

中国国民党三要人:(左起)伍朝枢、胡汉民、孙科。

  复活的灵魂

  说起伍朝枢,就不得不提其父伍廷芳,一来因为他们同为中国近现代史上的杰出外交家、法学家,父子俩同朝同官、事业相承、交相辉映实属罕见;二来伍朝枢所受的教育及所走的人生道路,受其父亲的影响可谓极其深远。

  望子成龙的苦心,大约从伟人名流到普通百姓概莫能外,而饱学之士常在给子女取名时就注入他们的厚望,我们从名“朝枢”、字“梯云”四字中,可窥见伍廷芳对独生子的期望———“朝廷中枢”、“梯接青云”,显然是国家栋梁之材的意思。幼年受美国的中小学教育,青年赴英深造法律,在此期间拜名师治国学,伍朝枢所受的中合西璧的“教育配方”,再加上在外交官家庭中的耳濡目染,很自然地为他后来成为优秀外交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伍朝枢没有辜负父亲的栽培,以23岁出任武昌军政府外交司司长、24岁任北洋政府外交部条约委员会会长的高起点,随后历任广州大本营外交部长、南京国民政府首任外交部长、驻美公使、中国派国际联盟全权代表等职。

  同为外交官,伍朝枢这一代外交官要比其父亲伍廷芳所处的时代幸运些。伍廷芳、汪大燮等上辈精通西学之士早年要进入外交舞台,不仅需依附在李鸿章、张之洞等权臣的幕下,而且由于清廷节节败退,所签的条约多是割地赔款出卖主权的辱国之约。伍朝枢这一代外交官,已真正走向职业化,虽仍处弱国的劣势,但更大程度上有了作为外交官的尊严感。

  有学者指出,20世纪上半叶中国外交史上取得的成就,一靠孙中山提出的外交思想框架,二靠新一代职业外交家的不懈努力。面对腐朽的晚清政府所留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烂摊子,终生奔波于革命事业的孙中山在后期提出了“革命外交”的思想,主要包括废除不平等条约、收回国家主权等内容,而这正是新一外交家所面临的主要任务。

  与同代的外交家相比,伍朝枢又有独特之处,他自1917年起即追随孙中山进行护法运动,更多地介入了国内的革命和政坛纠纷;而在革命阵营内,他又不像陈友仁等执行激进的“革命外交”政策———发动群众用暴力手段收回租界,他既坚持收回主权的大目标、不失革命外交的锐气,同时又强调用和平谈判的温和务实手段废约。因为卷入了国内政坛纠葛,其秉持的外交理念、施政理念被动荡时局中时左时右的政治派别所排挤,伍朝枢的从政生涯也就颇为曲折跌宕,步入政坛的20余年中,曾辞官弃官不下十次。

  整体上看,伍朝枢一生的主要成就集中在外交领域:力主加入协约国对德宣战、参加了第一次对列强说“不”的巴黎和会、照会西班牙公使废除了到期的不平等条约、与美谈判争取到了列强第一份承认中国关税自主权的“中美关税新约”、作为全权代表出席国际联盟会议并成功说服列强承认中国废约的合理合法……在国际外交舞台上,他神采卓荦而有威仪,才气过人而富风趣,对国际公法信手拈来,雄辩滔滔,游刃有余。

  伍朝枢年仅46岁猝死,作为外交官他应有遗憾:抗日战争中风云变幻的国际外交舞台中看不到了他的身影,中国加入联合国的盛事更没有赶上……而且从伍朝枢的夙志看,他似乎并不满足于仅做外交家,对高官权力也不太感兴趣,而是更多地希望自己成为一名务实的建设者。他一生追求宪政,从北洋政府到南京国民政府,都力主把保障人权自由的人身保护法详细写入宪法;他曾任广州市长一年多,不仅大力支持了省港大罢工,而且积极从事市政建设;他看到幅员辽阔的中国建设不易,而精英人才只集中于大都市,于是更生规划建设地方特区乃至边区之志。

  当然,处于乱世的伍朝枢,即使获得开发特区的机会大约也难达成其梦想,但联想到今天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就也是肇始于建设深圳等特区,70多年前伍朝枢的开发特区之志不可不谓目光远大。

  香港历史学者张云樵评价伍廷芳是“失败的英雄”,因为他“斋志以殁”,其实套用到伍朝枢身上也颇合适。而父子均为“失败英雄”,则留给后人更多慨叹。

人物词典

博学·“勒肯赫”

  伍朝枢1887年生于天津,幼年即受中国传统式教育。10岁时随任驻美国全权公使的父亲赴美,接受了完整的美式小学、中学教育;18岁返国,曾随著名学者沈凤楼治国学。20岁再度出国留学,赴英国伦敦大学攻读法律,这一段留学生涯相当辉煌:因成绩优异而连获皇家法庭院奖学金及大学奖学金,以第一名的考试成绩毕业,获法学士学位。接着入林肯法律研究院深造。在1911年英国大律师考试中,他又名冠榜首,为华人留英学生中破天荒的盛事。 

  生于学问深厚之家,接受过最扎实的中西合璧教育,使伍朝枢才气过人、博学多识,深得中西文化精髓。他在后来起起伏伏、奔波于国内国际各地的生涯中,一生读书不辍,属学者型官员。 

  伍朝枢的笔头甚健,他中文根底过硬,写过《海珠公园记》等不少文笔洗练的散文;而他的英文甚至比中文更加造诣深邃。1913年,辛亥革命推翻清朝、中华民国已成立一年有余,列强却仍持观望态度,不予承认。时任民国外交部条约委员会会长的伍朝枢用英文撰写了长篇论文,援引国际公法、遍举列国承认的先例,经英国《泰晤士报》发表后,在世界外交界影响巨大,不久各国便相继承认民国。他后来还曾用英文写作《英革命过程》、《中国建国大纲》等著作,用词之允当、语言之优美深为西方学者推崇,被誉为“中国的勒肯赫”,而勒肯赫是英国历史上以文笔优美称著的法律名家。 

革命·外交

  伍朝枢一生主要成就在于外交领域,但他与同代的顾维钧、施肇基等只活跃于国际外交界、不参与国内政治斗争的外交家不同,伍朝枢同时在国内革命与国际外交两个舞台上展示其过人才华。
 
  1911年,伍朝枢从英国学成归国后,时值辛亥革命爆发,23岁的他出任湖北革命军政府外交司司长,从此开始了他的外交官生涯。后到北洋政府中历任外交部条约委员会会长、众议员等职。1917年,北洋政府内部为是否对德宣战闹得不可开交,其父伍廷芳(时任外交总长)等见识卓越的外交官认为参战有望提高中国国际地位并在战后解决德国占领山东的问题,力主参战,伍朝枢也极力赞成,最终促成宣战。 

  1917年张勋复辟后,伍朝枢随父南下,开始追随孙中山开展护法革命运动。1918年广州护法军政府成立,伍廷芳任政务总裁兼外交部长,伍朝枢任外交次长兼政府总务厅厅长。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作为战胜国参加1919年巴黎和会,伍朝枢与王正廷被选为南方政府全权代表,与北洋政府的陆征祥、顾维钧等代表一起竭诚合作,力争从日本手上收回原德国占山东的权益,但无奈国力太弱而被大国欺凌。最后,中国代表们顶着日本扬言出兵等国际压力,拒绝在和约上签字,这是中国近现代外交史上第一次对列强说“不”,而且由于力争过程中有理有节,后不仅没招致侵略,还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同情。 

  孙中山在南方的革命一波三折,伍朝枢始终追随左右,并成为孙中山的革命外交政策(主要包括反帝、废除不平等条约等)实际执行者之一。1922年,陈炯明叛变炮轰总统府,身兼广东省长、外长的伍廷芳忧愤而死,伍朝枢强忍丧父之痛陪孙中山由粤赴沪。次年,陈被驱逐后,伍朝枢又陪孙中山返广州重建大元帅府,并出任外交部长。 

温和·果敢

  当时在执行“革命外交”政策过程中,分为激进派和温和派。前者以陈友仁等为代表,1925年至1927年初,激进派在国民政府外交事务中渐起主导作用,陈友仁(时任武汉国民政府外交部长)曾借重群众的力量,一举强力收回汉口、九江英租界。但此举引起了英、日等列强的联合反击,使中国一度陷入外交困境。

  1927年4月南京政府成立时,伍朝枢出任外交部长,其时国内宁汉、南北分裂,对外南京事件悬而未决,处境艰难。伍改变了极端措施,采取温和务实“革命外交”新政策,即在致力于撤废不平等条约的大目标时,强调采取和平谈判方法,而非群众暴动手段。面对列强把解决“南京事件”等作为承认南京政府的先决条件的要求,伍氏权衡利弊后认为,既然以废除不平等条约作为外交政策,凡外国人因这些条约权利而产生的案件,不可轻率让步,故在他任外长的7个月中,南京事件始终未解决。他对外宣称,依据国际公法,外国人来华居住贸易,应与华人享同等待遇,而不应享有特权。因有理有据,外国人也没法为难。三年后,伍出席海牙国际法编撰会议时,又重申上述主张,力主废除治外法权,虽当时因列强反对未获通过,却被后来国际法专家所援引。另外,当时1864年的中西(班牙)条约已到期,他照会西班牙驻华公使,宣布该条约期满自动失效。他在外交上所表现出坚决果敢精神,与过去晚清及北洋政府的卑怯习气迥乎不同。

  1928年后他出任赴美特使(后称驻美公使)三年,与美国就收回关税自主权和废除治外法权谈判。伍朝枢游说美国作为新兴大国应采取领先性的友好行动,作为各国表率。经过艰苦交涉,美国国务卿洛格允诺中国关税自主。1929年中美签订“中美关税新约”,这是列强中第一份承认中国关税自主权的条约。在治外法权谈判上,当时美国谈判代表本已松动,但最终因“九·一八”事变等国际形势变化而没取得实质性进展。期间伍朝枢还作为中国首席全权代表出席第十届、十一届国际联盟大会,会上他提出修改不适用条约的建议,因牵动凡尔赛和约体系而遭列强代表围攻,但他不为所屈,据理陈词,雄辩无敌,各国只好承认中国修约申请的请求为正当。虽然该会上没能真正废约,但这无疑为后来废约奠定了一定基础。 

施政·淡出

  孙中山在1923年11月21日于岭南大学的一次演讲中,勉励学生要“立志做大事,而不做大官”,这是孙中山自己推崇的处世之道,而伍朝枢是曾得孙中山手谕赞赏的“做大事而不做大官”的一类人。
 
  伍朝枢从23岁步入政坛,之后一直先后多身居北洋政府、国民党政府和外交要职。其实考察他一生,却多次宁愿不居高位,而希望到边区基层切实搞好一个小地方的建设。他认为,中国幅员辽阔,施治困难,中央与地方必须同步发展才容易强国,而当时贤能人才不应都集中于大都市中,置穷乡僻壤于不顾,而要多深入县镇规划建设。 

  伍朝枢早于1924年在广州大本营任外长时,就曾向孙中山提议让他去开发琼崖(今海南),孙中山十分赞赏,但终因时局变动未能成行。这年底,他继孙科之后出任广州市第二任市长,在建设、行政指挥方面显示出了他除卓越外交才能之外的施政才能。1925年省港大罢工爆发,十余万罢工工人在广州要吃要住,他苦心调度,每月从财政中调拨大量财物支援罢工,将查禁的烟馆、赌馆、妓馆等腾出来作为工人宿舍,组织工人拓建马路(如广州到黄埔的马路)。历时17个月的大罢工,伍氏不仅解决了罢工工人生活问题,还使市政建设上了一个台阶。他任广州市长一年多时间里,史称“规划市政,纲举目张”。 

  1931年,伍朝枢辞美国公使一职回粤,被任命广东省主席兼琼崖特别区行政长官。但他对省主席和稍后要任命他为司法院院长、国民政府委员等要职均不感兴趣,却对琼崖特区长官一职情有独钟,认为可以实现素来开发边区的夙愿。但在调查考察、筹划准备数月、一切初具规模后,此举却遭到了陈济棠等人的掣肘反对,海南各县执政者也受唆使反对成立特区,伍朝枢失望辞职而去。 

  此后数年伍朝枢淡出政坛,到日占的绥远等地调查考察,到各地名山大川游历。也许这是伍氏欲整理思路和静待机遇,不想在1934年,他因脑贫血猝死于香港,享年仅46岁。英年早逝,伍朝枢留给时人一片叹息。

遗闻轶事

中国提倡人权立法第一人

  伍朝枢是西方法律专业科班出身,曾名列英国大律师考试榜首,他任驻美公使时还被美国史密斯大学授予法学荣誉博士称号。他是近代著名的法学家,除了在废除治外法权等国际法领域有独特影响力外,他在国内也长期致力于推动保障人权方面的立法,是国内提倡人权立法第一人。 

  1913年,伍朝枢当选北洋政府的众议院议员时,因深感公民常遭军警非法拘捕,个人自由毫无保障,就开始大力倡导把“人身逮捕状”制度写入宪法,即公民在被捕时有要求逮人者出示法庭出具的“人身逮捕状”,并且可要求捕人机关于24小时内提审的权利。这一立法倡议后来由于政局长期动荡而未被采纳。

  1933年秋,国民政府修宪,立法院院长孙科曾力邀已淡出政坛的伍朝枢出任宪法起草委员会顾问一职。看淡官场的伍氏虽未应聘,但借此推动人权立法的责任感不减,他向孙科详细建言,力主在宪法中明文规定“人身保护法”的详细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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