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对粤港合作历来高度重视,对新时期的粤港合作大力支持,寄予厚望。”在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上,省长黄华华提出,粤港应重点深化6个方面的合作。
深化服务业合作 最近,中央批准了包括教育、医疗、环保、旅游、信息化等13个领域、共25项政策措施在广东先行先试。黄华华介绍说,广东省港澳办和香港特区特首办将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加强对落实“先行先试”政策措施的沟通协调。粤港双方也将联合举办政策宣讲会,提升两地服务业合作发展水平。
深化港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合作 黄华华说,为了促进港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我省将坚持企业自愿的原则,并将出台优惠政策和措施。2008年~2012年,广东省将拿出400多亿元资金推进“双转移”。黄华华表示相信,这些激励措施将有助于帮助广大港资加工贸易企业减轻负担。
深化民生合作 黄华华建议,双方围绕构建“大珠三角绿色生活圈”的目标,以水、大气、减排为重点,研究推进排污交易计划、清洁生产计划、珠江口湿地保护、东江水源林地工程等。完善传染病疫情通报和交流机制,加强人禽流感等传染病监测合作。
深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合作 黄华华强调,要加强粤港城市群发展规划的协调对接,优化整合港口、机场等资源,促进人口、产业合理布局;加快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东部通道、广深沿江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
深化金融合作 黄华华表示,争取尽快成立粤港金融合作专责小组,加强共同课题研究合作,支持两地业界开展交流活动。
深化民间合作 黄华华提出,充分发挥粤港民间合作机制的作用,积极创新合作形式和内容,重点加强两地商会和行业协会的合作,在更高领域和层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