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晓云,通讯员范贞、林晔晗、蒋先华,实习生黄烁报道:广东执行联动机制首次联席会议昨天上午召开,11个部门将联手打击老赖,不再由法院单打独斗唱“独角戏”了——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老赖,除出入境受限、银行信用等级降低外,国家公职人员将可能面临纪律处分,投资、生产经营、从业资格也将被严格限制。
赖债已成普遍社会现象
昨天,广东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地税局、省银监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部门的负责人齐集珠岛宾馆,商谈的议题只有一个,联手对付老赖,破解执行难。
记者了解到,广东法院近几年来每年受理执行案件均达到26万件左右,涉及标的金额超过1100亿元,居全国首位。但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和解执行结案的仅占26%,而依靠强制执行结案的达36%。某些被执行人不但不自动履行义务,甚至敢于转移、隐匿财产,逃废悬空债务甚至拒绝执行。
有关人士分析,当前赖债成为一种普遍社会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社会信用制度不完备、赖债成本低。
变“独角戏”为齐抓共管
记者从执行联动机制首次联席会议获悉,今年6月4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了省委政法委等部门《关于联合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意见》,明确要求11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建立起执行联动机制。
省委政法委秘书长朱穗生说,就是要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社会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使执行工作由法院的“独角戏”转变为集中全社会力量。
省高院执行局局长刘年夫告诉记者,联动机制的做法在国内不算首创,但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转发文件,这在全国绝对是首例。此次广东大刀阔斧,显示出根除“执行难”的决心。
老赖在广东将举步维艰
今后,“老赖”在广东将更加举步维艰。当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时,法院的执行措施、制裁性措施和上述管理部门联动协助执行措施将同时启动。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华杰介绍,对被执行人的消费、信贷、投资、置业、出国、出境等各个方面加以约束和限制,进而使其丧失社会信用度,提高赖债者的失信成本,使其付出沉重代价,迫使其主动履行生效裁判,从源头上、根本上治理“执行难”。
陈华杰说,执行联动机制对被执行人的制裁主要表现在四方面:一是投资创业限制,二是生产经营限制,三是从业资格限制,四是工作生活限制。
特权者赖债也无所遁形
当遇到执行对象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权人员”时,新体制如何对症下药?
刘年夫回答,对具有中共党员、军人、国家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身份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确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向其所在单位、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代表资格任免部门对其予以诫勉、处分或暂停、罢免、撤销职务(资格)等措施的司法建议。
刘年夫说,如果被执行人是地级市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处级干部、部队团级干部的,执行机关将以中级法院的名义发出司法建议;若是省或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厅级干部、部队师级干部,则以省高院的名义提出。
申请联动机制全部免费
执行联动机制如何启动?记者了解,申请执行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法院提出申请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当法院确定该被执行人符合“依法采取民事诉讼法和解释规定的执行措施后没有效果的”,执行联动措施即刻启动,过程全部免费。
朱穗生介绍说:“不是什么案件都适合用联动机制来处理的,如果查明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的,再启动联动机制就会浪费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