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一
项目:新光快速
情节:多计成本1.5亿
对广州市新光快速路主线工程预算、概算执行情况进行的审计,审计资金总额33亿元。
审计发现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未经批准先行施工;详勘钻探工作、新滘南路路灯工程未按规定办理招投标手续;新光快速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共2545万元;以支付工程款名义划拨801万元到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代其支付各项费用;股东未按规定比例投入资本金,造成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工程建设资金缺口,多列工程建设利息支出2914万元;多计工程成本15199万元;多列安全生产措施费790万元;未经批准超概算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2700万元。
■典型案例二
项目:金沙洲教育配套设施
情节:占用廉租房项目资金
报告透露,2007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加快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专项资金13.09亿元用于金沙洲廉租房建设项目,实际拨付10.83亿元,本次审计涉及金额10.83亿元,占实际拨付专项资金总额的100%。从审计情况看,金沙洲廉租房建设项目和金沙洲新社区周边教育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未分别设账核算,致使金沙洲新社区周边教育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占用金沙洲廉租房建设项目资金65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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