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推广建筑节能的力度再次加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按照条例规定,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筑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但东莞的业界人士却普遍感慨有心无力,由于缺乏政策支持,“收费难”成为建筑节能发展的瓶颈。这是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建设局、广东五星太阳能公司举办的“打造节能建筑———关注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座谈会上获悉的。
东莞市建设局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张桂标在座谈会上介绍说,东莞很快将迎来一项新规定———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将进行强制性表述,即“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筑”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根据目前消息,国家打算以日照2000小时作为强制标准,东莞是2200小时,具备了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
不过房产商方面表示了疑惑。东莞御花园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曾投资几百万做了全部用太阳能照明的车库等设施,但感到步履维艰。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收费难。“因为这个水跟自来水不一样,政府没有给它有个定性,你怎么收费都没有依据”。
对此,张桂标解释说,东莞跟深圳不一样,深圳是特区,有立法权,所以他们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强制要求新建12层以下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住宅建筑,必须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但东莞不属于国家规定有立法权的城市,推广建筑节能不那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