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姐是广州某旅行社导游,旅游旺季带团外出时,旅行社为了节约成本,便经常安排她与男司机同睡一个标准间,让她苦不堪言。记者从昨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广州市旅游条例》公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该条例明确对林小姐碰到的这种尴尬事说不!
林小姐告诉记者,按照旅游行内惯例,接待组团游客的宾馆都会免费为带团的旅行社提供一个标准间。但旅行社带团的工作人员往往是一名女导游和一名男司机,一间房怎么够用?“有时旅游淡季时,宾馆通常也会照顾旅行社,为导游和司机各提供一间免费客房住。但旅游旺季时,要多开房,就得自己掏腰包。”林小姐说,“为了节约成本,旅行社安排女导游与男司机同睡一个标准间的事常常有。虽说都是同事,一般不会发生什么事,但这让女导游形象大损,而且还让我的家人误会,我丈夫就为此跟我吵了很多回!”
《广州市旅游条例》第五十一条对林小姐遇到的这一情况明确说不!针对有的旅行社为了节约成本,对性别不同的导游、司机,不能提供符合人身安全基本要求的工作、住宿条件的情况,明确规定导游人员有权拒绝从事导游服务,并强调由此给导游人员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予以赔偿。林小姐昨日得知《条例》这一内容,喜不自禁:“有法律撑腰,以后再也不用担心这种尴尬事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