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是干啥的?也许对于今天很多城市社区居民来说,居委会已经“淡出”其生活多年。今后,广州将借鉴香港社会管理经验,逐步推进居民委员会直选,一人一票选出社区的“小巷总理”。而经过改革的居委会将真正成为社区的“自治组织”。
这个月,一份名为《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学习借鉴香港先进经验推进社会管理改革先行先试的意见》的文件被下发到广州市各有关部门、各区街道。文件指出,香港在“小政府、大社会”的运作模式下,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社会管理制度。广州要师法香港,改革社会管理,注重加强社区建设、完善基层服务,使市民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实现政府管理和基层自治的良性互动。
一系列即将启动的社会管理改革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推进社区居委会直选。长期以来,社区居委会承担着大量政府下派基层的行政事务,其本应承担的“社区居民自治机构”、“社区议事机构”的职能却逐渐式微,一些新兴社区居民不知道社区居委会在哪的情况越来越多,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渠道狭窄、积极性也不高。
有专家指出,社区居委会直选,不仅是要兑现居民一人一票选出“小巷总理”的民主权利,更是一次基层管理体制的改革。通过直选使社区居委会从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解放出来,回归“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机构”的本位。比如广州在逐步推进居委会直选的同时,就强调要“改善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议事协商制度,以及居委会定期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制度”。
其实,社区管理改革在国内一些城市已经探索出不少经验。比如,深圳市2005年就通过社区直选,推进“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分置”,居委会是议事机构,商议决定社区内的大小事务,而社区工作站作为街道一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承担行政性事务。
广州即将采取的改革模式,大的方向与国内其他城市相同,就是要逐步减少居民委员会协管、协办的行政性事务,充分发挥居委会自治组织功能。通过优化居委会专职人员配套,每个社区居委会按照社区规模大小仅保留2—4名专职人员负责党务和居务工作以及社区日常事务,其余人员调整充实到社区综合管理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或政府资助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此外,今后广州市、区两级政府将加大对社区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大力建设“五个一”工程,到2010年,使每个街道都有一个服务中心、一个小公园、一个群众娱乐场所、一个卫生服务机构和一个治安视频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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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改革其他亮点
1.实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香港社会救助体系十分完善。其救助水平高、物质救助与服务救助并重,其中大量非政府社会救助机构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在社会救助方面,广州如何向香港学习?文件指出,广州市社会救助将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或保障)为核心,以医疗、康复、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和应急救助制度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综合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通过慈善募捐筹集救助资金,重点对患有重大疾病的城乡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人员及医疗费用有困难且影响基本生活的人员实施救助,以纾缓困难。同时建设“广州市社会救助信息网络管理系统”。
2.组建医院管理机构
看病在香港也是一个难题。香港医院管理局负责全港医疗机构的统筹管理。它将全港医疗服务分作若干区域,区域内的大小医院、公司机构结成一个“联网”,在“联网”内,急诊、专科和普通科门诊的接诊与转介得到非常适当的分配,一般情况下居民无须跨区求诊。
学习香港经验,广州也拟组建类似“香港医院管理局”的医院管理机构,负责对市举办的全部公立医院实行统一管理。市卫生局今后主要承担卫生发展规划、资格准入等行业管理职能。
为了鼓励居民在社区首诊,广州市将制订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优惠政策,降低到社区就医的参保人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比例。同时优化社区医疗机构配置,保证城区居民从住所步行15-30分钟能够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方便居民就近就诊。
3.建立“广州市慈善公益金”
香港慈善公益机构众多,如著名的香港“马会”其实就是香港最大的慈善机构。目前,广州的社会慈善事业可以说刚起步,为了统筹各项社会慈善资源,广州市将建立“广州市慈善公益金”,准备将企业、社会帮扶低保低收入困难群众的资金,纳入慈善公益金统一管理。慈善公益金由市慈善会负责管理运作,专项用于帮扶困难群众,并与政府救助相衔接,形成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并进的良好机制,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慈善公益金年度项目用途。还将设立“广州慈善日”,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广泛募集慈善公益金。
4.加大政府购买服务
香港注重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并积极发挥其在社会管理重的作用,政府80%以上的社会服务就是通过“政府购买”实现的,形成了政府与社会组织共同管理社会事务的格局。今后广州也将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尤其是大力培育行业协会。同时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试点,“政府购买”的重点将放在家庭及儿童服务、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社区矫正、劳动关系协调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