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网上收集 更新日期:2017/9/22
阅读次数: 主要针对超载货车,超载越多收费越高
记者昨日获悉,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今年11月1日起,在广东省联网收费粤北区域高速公路(包括京珠北、京珠南、街北、清连高速等)试行货车计重收费。
过收费站会不会变慢?
据悉,计重收费主要针对目前超载的货车,轿车、客车仍按原车型分类标准计收通行费。目前在粤北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各收费通道的地下都安装了地磅,通道两边竖着两根轮轴识别器,只要车辆一通过,收费亭里的电脑马上就能显示相关数据。该站工作人员介绍,每过一辆货车,电脑就会显示重量,不会减慢收费速度。
如果出现车主不按规定缴纳通行费并故意堵塞收费通道的,有关部门将根据国家《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与《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将车辆拖离现场,并视情节轻重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计重设备会不会不准?
不少货车司机担心,由于计重收费采用的是动态计重方式,可能会因为汽车通行的方式和速度不同而产生较大误差。
据介绍,货车应以低速3-5公里/小时匀速慢行通过地面的计重平台,不得采用加速、急刹或高速行驶等方式进行跳秤、冲秤。否则,由此引发的现场后果由司机承担,对可能产生的异常计重结果不予复称。如被称重方对称重设备准确度有疑议,可在先缴交通行费后向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电话:1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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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超载,收费标准越高
1.对轻载(空载)的重型货车(现行收费标准4、5类型货车,即3轴以上货车)按现行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降低一个车型收费标准计收通行费(最低降至现行收费标准3类车型)。
2.其他正常装载、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内(含30%)的货车按现行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计收通行费。
3.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的货车,按以下办法计收:正常装载部分按现行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计收通行费;凡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的部分,每超限1%,应缴通行费在现行收费标准下增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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