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可享普通门诊报销
要点
●个人不必另缴费
单位和个人均不需另行办理参保手续,不需另行缴费。
●需先选定两医院
参保人应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大一小”的医院作为普通门诊就医定点。参保人到非选定门诊或非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门诊统筹金不予支付。
●住院不享门诊报销
参保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享受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门诊医疗保险待遇的部分,不得重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人员,将享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昨日,《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出台,面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根据《办法》规定,参保个人不需另行缴费,每月最高封顶可报销300元。
上半年有望实施
张学文说,这次制定《办法》首先将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先纳入普通门诊统筹,预计今年上半年组织实施。而在实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之前,番禺区、花都区和县级市以及暂未纳入本市统筹管理的行业,参照本办法制定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据悉,办法的实施将惠及市本统筹区以及两区两县统筹区近400万参保人,为此,每年基金将增加支付约16亿元。
个人无需另缴费
据介绍,参保单位和个人均不需另行办理参保手续。
此外,所需门诊医疗统筹资金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筹集。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不需另行缴费。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人员,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停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同时停止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人需选定医院
按照规定,参保人普通门诊就医应当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大一小”的医院作为定点。即,参保人需选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指定基层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各1家,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定点机构一经选定,在1个社会保险年度内原则上不予变更。但参保人在年度内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流动或因门诊定点机构资格变化等情形,可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不过,参保人在指定的专科医疗机构进行相应专科门诊就医不受选点限制。而具体指定专科医疗机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另行公布。
张学文提醒,参保人到非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或非指定的专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门诊统筹金不予支付。此外,门诊定点机构应当统一使用本市医疗保险专用门诊病历。
每月最高报销300元
张学文介绍,普通门诊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月300元,每月最高支付限额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另外,参保人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享受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门诊医疗保险待遇的部分,不得重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在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属于个人支付部分,由参保人使用个人医疗账户或现金支付;属于门诊统筹金支付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先予记账,由医保经办机构与门诊定点机构按诊次平均限额进行月度结算,根据选定门诊定点机构的总人数,按人均限额进行年度清算。
此外,针对一些退休人员在异地安家,或者一些派驻机构的参保人的门诊待遇,《办法》则作出规定,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的参保人,由普通门诊统筹金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包干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意见反馈途径
时间:2009年2月19日~3月1日
途径:
市民可通过登陆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www.gzlss.gov.cn)查阅《办法》具体内容,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请勿致电话)提交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3号(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
邮编:510030
电子邮箱:ybc@gzlabour.gov.cn
普通门诊费筹集办法:在职参保职工以本年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退休人员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每人每月1%的标准,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中拨转
参保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每人每月1%的标准,从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拨转
门诊统筹金支付比例: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60%、其他医疗机构50%的比例支付
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人员,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50%、其他医疗机构40%的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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