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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通门诊可报销 每人每月最高300元
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六大亮点

    1单位和个人均不需另行缴费。

    不增加参保单位和个人的额外负担,所需门诊医疗统筹资金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医疗账户资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筹集。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不需另行缴费。

    2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目前,本市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结余较多。设立普通门诊统筹金支付医疗待遇,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保障效率,进一步完善了医疗保险制度体系。

    3办理参保手续简便。

    参保人只须选定门诊定点“大”“小”两家定点医院,即可按比例报销门诊费用,在指定专科医院就诊人员不受选点限制。

    4总体待遇水平适当。

    据测算,统筹金对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的总体支付比例约为60%(国内其他城市平均水平为40%-50%)。张学文透露,该水平肯定会逐步提高。

    5建立了就医引导机制。

    对不同级别和规模的医院设定不同的支付比例,倾斜社区医院,引导参保人小病进基层医疗机构,享受便利、廉价的医疗服务。

    6建立了基金风险防范机制。

    《办法》采取统筹金和个人分担费用、参保人自选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每月统筹金最高限额付费等措施。

   新闻链接

  广州城镇医疗保险细则(部分)


  居民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标准和办法筹集:

  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的缴费标准为100元/人·年,其中,由个人缴纳20元/人·年,各级政府资助80元/人·年。

  二、非从业居民的缴费标准为600元/人·年,其中,由个人缴纳550元/人·年,各级政府资助50元/人·年。

  三、老年居民的缴费标准为800元/人·年,其中,由个人缴纳300元/人·年,各级政府资助500元/人·年。

  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到本市指定的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每诊次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元/诊次、一级医院40元/诊次、二级医院50元/诊次、三级医院60元/诊次。

  二、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0%、三级医院40%。

  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对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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