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丈夫将女儿送人,26岁的林芸携带7把刀,在高速公路上捅向正在开车的丈夫杨强。昨天,大渡口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故意杀人(未遂)案,40来岁的杨强亲自驾车,将处于监视居住中的妻子送到法庭。
高速路上追杀丈夫
检方指控称,去年11月,林芸与丈夫杨强发生感情纠纷,遂给女儿写好遗书,准备和丈夫同归于尽。同月6日,她把家里的菜刀、水果刀、餐刀等共7把刀装进挎包,然后和丈夫相约从大渡口到沙坪坝去走亲戚。
当车行至内环高速公路双山收费站一公里处时,林芸从包内摸出菜刀砍向丈夫胸部,被杨强及时夺过并扔出窗外。其后,林芸又掏出两把刀,均被夺下。趁丈夫报警时,林芸再次掏出水果刀刺向他下身。
杨强受伤后弃车求援。林芸抓起先前落在车窗外的菜刀,继续追杀丈夫。逃命途中,杨强拦下一辆越野车才得到救助。
见杨强跑远,林芸向110报警,说自己把老公杀了,让警察快去抓她。民警赶到现场,将林芸抓获。后因林芸正在哺乳期,同时经法医鉴定杨强为轻微伤,此案的发生也事出有因,警方决定对林芸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庭审之中哭个不停
“我用极端的方式来捍卫家庭,改变了原来的生活轨迹。我不但要请求公婆谅解,同时还要给刚满一岁的女儿道歉。”昨天下午一个小时的庭审中,林芸一直哭个不停。她当庭认罪,多次称自己罪孽深重,“是个可恶的女人”
林芸的辩护人、重庆皇嘉律师事务所黄红律师称,本案事出有因,值得同情。本案夫妻长期缺乏沟通,丈夫对妻子关心不足,还实施家庭暴力。杨强一意孤行将女儿送人收养,致使林芸万念俱灰。哺乳期的女人很容易产生心理疾病,其不良情绪得不到排解。黄红律师称,林芸有自首情节,没有社会危害后果,同时犯罪未遂。如果法院能够宽大处理,“一个即将失去母亲的孩子和一个即将失去做母亲资格的妇女,也会因为法律的人文关怀而团圆幸福!”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记者欲采访林芸,她再次自称罪孽深重,不希望外界把老公看得很坏、想得很坏。
丈夫恳求宽大处理
面对记者,杨强不愿多谈,只称“都怪我和她沟通不够,没把事情处理好”。
黄红律师向记者出示了杨强写给法官的信。“我虽然是受害者,但这都是我先前做了太多使她伤心欲绝的事情,逼迫她害我的。”杨强在信中说,“我们年龄差距大,我怕她心理承受能力不够,有些事就对她有隐瞒,说了许多善意的谎言。但谎言揭穿后,我没有好好的对其解释沟通,还气急败坏的打过她。”
杨强在信中还说,他报警只是为了“让司法机关改改妻子的坏脾气”,并不想让妻子坐牢。他称妻子一直很善良单纯,是因为爱女儿才如此冲动,“我保证以后不会再伤害她,加上女儿需要妈妈,恳求法官宽大处理。”
杨强的父母也给法官写了一封两页的求情信,认为儿子在婚姻家庭的处理中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法庭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对儿媳从宽处理。(文中林芸和杨强均为化名)
案件背后》》
自称丈夫常打她 110曾3次出警
为何要对丈夫下杀手?法庭上,林芸说她和杨强感情不好。按照她的说法,他们是恋爱一年后奉子成婚的。婚后,丈夫要她去做处女膜修复术。她无法接受这荒唐的要求,和丈夫离了婚。由于其时已有4个月身孕,在母亲劝说下,加上考虑到自己曾多次为丈夫堕胎、流产,怕以后要不了小孩,于是复婚了。
林芸称,孩子出生后,她在娘家“坐月子”。然而,去年2月14日情人节这天,她回到自家,结果却发现一盒避孕套。由此,她怀疑丈夫有了外遇。
林芸还说丈夫经常打她,110曾3次出警。她还向妇联投诉过。
林芸称,女儿出生后,就成了她生命的全部,但没想到丈夫竟自作主张把女儿过继给他弟弟抚养。想到十月怀胎受了这么大的苦才生下的女儿,她越想心理越不不平衡,最后决定和丈夫同归于尽,并在案发头天给女儿写下了遗书。
去年11月6日,当杨强回家拿女儿的衣物时,林芸很是激动。她提出去看看女儿,杨强同意了。当车上高速公路后,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在写给法官的信中,杨强承认:“我曾想和妻子离婚,也一直想要个儿子,为了以后组建新家没有负担,就单方面作出将孩子送给弟弟的决定……我让她选择,要么离婚并把孩子带走,要么在过继书上签字。没想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激化了我们夫妻间的矛盾。”
专家观点》》
“经营婚姻是一门学问”
昨天,市妇联、大渡口区妇联“以案说法”,组织60位群众代表旁听林芸故意杀人一案。
不少旁听人员都对林芸抱以同情,认为她是一个受害者。“没有人可以藐视法律,更没有人有权了断他人生命”,市律协孙发荣会长给同情声一片的讨论现场泼了一盆冷水。她说,林芸故意杀人的行为虽然事出有因,但绝不能以简单的“同情”来对待,她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孙发荣认为,林芸的悲剧是一本活教材。“经营婚姻也是一门学问”,她说,夫妻双方应在实际生活不断总结,学习怎样处理好家庭关系。而对于女性来说,哪些情况该温柔忍让,哪些情况该坚持原则,应理智分析,妥善处理,“否则就像教育孩子一样,过分溺爱、过分暴力都会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