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取消原有的《房地产权共有证》,房屋共有人全部核发房地产权证。
●新增《广东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当事人领到该证对房产即可享有物权。
新(右)旧(左)房产证都有效。
从3月1日起,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及市属各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全面启用全国统一2008版房地产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从昨日开始,广州市民申请办理房地产登记业务时,房地产登记部门将核发新版房地产权证。昨日,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2楼的办证登记大厅,去年底刚刚和先生一起买了天河区一房产的市民吕小姐饮到了“头啖汤”,领到全市第一本新版房产证。“感觉内容更规范也更简洁了。”吕小姐笑着说。
据悉,新版产权证包括《广东省房地产权证》、《广东省房地产他项权证》、《广东省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广东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四种。在此之前颁发的旧版房地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
但市民如果想以旧换新,从即日起在办公时间内都可以前往各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立等即取,费用不变,私人住宅换证仍为50元,单位住宅换证仍为80元。
过去,如果夫妻两人联名买房又需要办理房产证,其中只有一人可以领到房产证,另一人只能领到房地产权共有证。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李晓娟介绍,虽然这两证在法律效力上一样,但是为了在权属登记上更加体现人性化,新版证件取消了原有的《房地产权共有证》,房屋共有人全部核发房地产权证。
同时,为了适用《物权法》中预告登记的要求,新增加了《广东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今后凡当事人申请预告登记的,将核发该证。领到该证后,当事人对房产即可享有物权,但暂不可以进行私下转让交易。
李晓娟表示,新版房地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印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编制的各登记机构的注册号,统一套印各登记机构印章,采用电子水印等多项防伪技术,每本证书印有唯一的顺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