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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原副院长为救情夫行贿126万
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原副院长邹婉玲昨日出庭受审

 为找人“打捞”巨额漏税,与一“患难者”变成情侣,其后为帮情夫打点关系多次行贿……昨日上午,广州大学华软学院原副院长邹婉玲为帮助其生意伙伴兼情夫逃脱税务机关的查处,多次向国税局有关官员行贿累计126万元,被控行贿罪在广州市中院公开受审。

  “伙伴”逃税千万

  邹婉玲,1964年出生在广州,后加入澳大利亚籍,研究生学历,广州世纪华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华软软件学院创办人之一。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在从化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邹婉玲,与林某永(国外在逃)合作在当地购买了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买卖金额高达4050万元,首付了定金50万元。但在三天后,还未来得及支付土地使用费,林某永就因偷逃增值税1000余万元被带走调查。林某永的妹妹随即找到学财务的邹婉玲,介绍她与时任广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副主任科员潘某(2002年7月离职,另案处理)认识,请邹婉玲帮忙“搭救”林某永。

  其后在邹婉玲的斡旋下,潘某答应利用职位之便拖延时间,在打听到案件进展后,潘某便及时向邹婉玲通风报信并帮助出谋划策。在潘某和邹婉玲的帮助下,半年后,林某永成功逃脱查处,在筹得资金偿还了所欠税款后被释放。

  “患难”中成情侣

  在潘某“帮忙”的半年时间里,邹婉玲先后给了潘某请人吃饭、出行等费用共计6万元。2002年7月潘某离职后,林某永的妹妹和邹婉玲一次性支付了30万元报酬给潘某。此后,潘某又以保密为由提出再给90万元,邹婉玲和林某永便分十几次以几千元到10万元不等的款项,付给潘某共计90万元。据悉,这些钱其中有一部分是邹婉玲自掏腰包支付的。

  在帮助林某永的过程中,邹、林二人频繁接触,感情曾受重创的单亲妈妈邹婉玲渐渐对林某永产生了感情,她逐渐在林某永身上找到了感情的寄托。林某永获释后,邹婉玲明知他没钱支付合同中的巨额款项,但仍全力支持他,2001年下半年,两人共同筹建软件学院,后与广州大学合作创办了“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而在林某永向潘某给付贿款缺钱时,邹婉玲还主动借出现金。2003年底,邹婉玲与林某永正式确定了情侣关系。

  2008年4月,邹婉玲行贿之事被举报到越秀区反贪局,同年7月11日,邹婉玲被刑拘。

  办校有贡献求轻判

  邹婉玲的辩护律师表示,邹婉玲在林某永被捕后帮助其行贿,是为了让他尽快履行合同并非帮其逃税,同时其行为是单位行贿而非个人行为。而邹婉玲因感情受挫,其帮助林某永也是因为双方的特殊关系。作为一名海归人员,她对创办广州大学华软学院有功劳,使该校在短短几年便跻身同类全国十强,请求法庭予以轻判。而公诉机关则当庭出示了华软学院董事会的“请求法院重判邹婉玲”的书面请求。

  庭审直击

  提起孩子泣不成声

  昨日庭上,个头娇小的邹婉玲戴着金丝眼镜,看上去斯文儒雅,虽然身着囚服但仍难掩知性风采。一脸轻松的她在刚进入法庭时,还微笑着和旁听席上的家属点头打招呼,颇有当年董事长的风范。在庭审中,邹婉玲表现平静,对于公诉人及法庭的提问都一一作答,语速缓慢但极有条理。甚至对于公诉人对其与林某永关系的追问,她也大方回应“我们是在2003年底确立关系的”,表情坦然。但当被问到家庭状况特别是其孩子时,身为单身母亲的邹婉玲开始情绪激动,落下了泪,其后更泣不成声掏出自带的手帕擦眼泪。“一想到我的学生和我的孩子,我就很痛恨自己!我天真地认为只要补交了款项就没事了……”说到自己的学生和孩子,邹婉玲马上又泣不成声。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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