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下发后,2008年12月至今年3月27日,全省共捣毁制造、贩卖假发票窝点25个,查获各类假票证成品、半成品500万多份,抓获犯罪嫌疑人46名,收缴印制假发票机器77台,发票违法短信也从最高日发送600多万条下降到目前日均20多万条。特别是今年以来,我省多个市的公安、税务部门联手行动,破获了一个特大产、供、销一条龙的制售假发票网络犯罪团伙,狠狠打击了假发票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与去年同期相比,我省查处制售假发票案件的破案率上升了60%,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已进入第二阶段。这是专项活动能否出成效的关键时期。全省将围绕“四个重点”,采取“四项措施”,推动我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个重点”即:
一是严打制售假发票窝点,封堵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源头。坚持“抓重点、打团伙、挖组织”的工作方针,严厉查处一批制售假发票和非法出售发票的大要案。近期将在全省集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统一行动,重点整顿一批车站、码头、商场等倒卖兜售发票的重点部位。公安、税务部门是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部门,公安机关将严查发票制假窝点,严打发票制假的组织者,既要把现有的职业犯罪团伙和制假窝点彻底打掉,又要严防新的犯罪团伙和制假窝点形成。税务机关将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加大对四个重点行业的检查力度,依法严惩虚假发票的使用者。同时,紧密依靠基层群众组织,深挖虚假发票的提供者,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二是严打发票违法短信的传播者,切断违法发票买卖双方联系的渠道。发票违法短信满天飞,不仅为非法发票买卖提供了联系的渠道,助长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而且滋扰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甚至损害了国家形象,影响极其恶劣。公安、税务机关将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的合作,认真研究发票违法信息治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下,提出积极可行的治理措施,采用技术手段,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严密的发票违法信息管控制度,有效阻截发票违法信息。
三是严打使用虚假发票行为,打破违法发票的“买方市场”。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行为大量存在的其中一个因素,就是存在一个与之相对应、形成了巨大需求的假发票“买方市场”。一些企业为达到偷、骗税的目的,购买假发票或让他人代开发票,除了支付较少的开票费或票价款,几乎不用承担其他风险。巨大的“买方”需求,是制售假发票分子铤而走险的重要诱因。近年来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表明,只有对买方卖方两个市场实施共同整治,才能有效遏止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违法犯罪势头。各级税务机关将把打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作为重点,严厉查处利用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进行的偷税、骗税等违法活动,构成犯罪的,发现一宗,移送一宗,严惩一宗。
四是认真做好行政机关使用发票情况的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大量使用发票进行财务结算,由于虚假发票的存在,加上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给个别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和侵吞国家资产等提供了空间。我们高度重视此类案件的查处,财政、审计部门将以这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开展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加强对行政机关发票使用情况的审核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查处财政、审计部门移送的涉案线索,严肃处理违法、违纪干部。各行政机关和单位将认真查找管理和制度方面的漏洞,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完善财务管理机制,杜绝违法使用假发票、假票证情况的发生。
“四项措施”即:
一是对重点地区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进行督导。十五个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督导组,从5月份开始,对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相对落后和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猖獗地区开展督导,促进重点地区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整治。
二是集中开展一次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统一行动。由省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十五个成员单位组成全省统一行动领导小组。开展集中行动,整顿一批车站、码头、商场等倒卖、兜售发票的重点部位。
三是加大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宣传力度。以新闻发布会、税收公益广告和新闻媒体税收漫画专栏等形式,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公民的防假防骗能力和依法取得发票、使用发票的法制意识,努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舆论氛围。
四是制定《广东省举报假发票犯罪奖励办法》。为充分调动群众举报假发票犯罪积极性,经省政府同意,制定《广东省举报假发票犯罪奖励办法》,该办法由省法制办审核后下发全省执行。
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是维护我省财税法纪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一些发票职业犯罪团伙活动猖獗,发票违法短信日发送量还比较大,发票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从全国暴露的案件来看,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广,案值越来越大,不但有利用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进行偷、骗税,而且发展到财会造假、贪污贿赂、侵吞国家资产等经济犯罪,严重扰乱了社会税收征管秩序和经济秩序。
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实行综合治理,是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去年底,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对国务院部署的这一重要工作,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牵头成立协调小组,国税、地税、公安、财政等十五个相关单位参加,并结合广东实际,及时研究和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对全省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作出统一部署。我省的专项行动从去年12月开始,到今年12月结束,
这次专项活动的重点是:破获一批大要案,打掉制造、贩卖假发票的犯罪团伙,整治车站、码头和广场等假发票集散地,捣毁制售假发票及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等通信工具发布销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信息窝点。以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商业零售等行业为重点,坚决查处购买、接受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军队等使用假发票的查处力度。同时,全面清查发票承印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