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市管企业今后不再称市局级单位
广州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及配套文件,将启动新一轮国企改革,取消国企行政级别。
《意见》中提到,新一轮国企改革将实行包括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取消国有企业的行政级别和可视作的行政级别;建立对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经营班子实行“组织考察任用和市场选聘相集合”的选任方式。
《意见》要求,广州市管企业和其所属企业今后不再称为“可视作市局级、副局级单位”。
取消国有企业的行政级别和可视作的行政级别后,将按照“老人老制度,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保留广州市自2000年国有企业领导体制改革以来由广州市委、市政府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中的有关待遇。若根据工作需要,市管企业领导人也可以按照干部管理程序和规定交流到广州市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使用。而非该类情况任命的国企领导干部,则回归其企业本身角色,不再有行政级别待遇。
《意见》中明确,将建立企业研发投入与销售收入挂钩机制,设立重点企业发展企业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建设的最低投入比例,从而从制度上保障国企自主创新所需资金。
根据《意见》,广州市财政将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2亿元帮助困难企业解决职工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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