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教育在线 来源:广州教育在线 更新日期:2017/1/19
阅读次数: 申报条件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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