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考试院昨日公布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集中录取阶段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260分;理科,254分。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按招生计划和实际填报志愿的考生人数及其“3+综合”成绩分布情况,以1∶1的比例确定的。
市教育考试院同时公布:根据教育部关于艺术、体育类专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70%的规定,2009年上海市艺术、体育类专业高职(专科)语、数、外、综合四门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182分;理科17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