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着广州市户籍制度重大改革的《关于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正式下发。《意见》提出,广州市将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南沙区、萝岗区将成为第一批改革试点,最快将于一年内启动城乡户籍制度改革。
据悉,广州市推进“城乡户籍一元化”将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将两者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形成一元化户籍制度的“总体框架”;第二步是公安部门将在“广州市居民户口”底册上对原“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人员加注相关标识,社保、劳动就业、计生、国土等各相关职能部门也相应加注标识,根据不同身份适用不同政策;经过第二步的“过渡期”后,各职能部门逐步改革配套政策,实现城乡“同是居民、同等待遇”,在此基础上跨出第三步,即公安部门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标志,真正实现“户籍一元化”。
广州将根据各区实际情况,统筹推进各区改革进度。南沙区、萝岗区将成为第一批改革试点,一年内推进一元化改革。白云、番禺、花都为第二批改革试点,3年内启动改革;增城、从化为第三批改革试点,在5年内推行改革。在推进农业户口改革试点的同时,广州市将在一年内把全市十区二市中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全部转为广州市居民户口。
随着广州市实施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就业等公共服务将从原来面向城镇居民,转向兼顾农村人口,实现城乡一体化服务的转型,逐步改革过去粘附于户籍制度上的各种社会差别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