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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会计处理
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广州在线 更新日期:2017/9/22 阅读次数:

 【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会计处理】
  【问题】能否举例说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会计处理?
  【解答】简单理解就是说,对于纳税人有增值税欠税,又有进项留抵税额的情况下,纳税人应当按欠税金额与进项留抵税额较小者用红字作: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例如:
  某纳税人2007年3月欠缴增值税10万元,2007年4月有期末留抵税额15万元,那么纳税人应当作: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若某纳税人2007年3月欠缴增值税25万元,2007年4月有期末留抵税额15万元,那么纳税人应当作: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5
  3.【“增值税检查调整”专用账户如何使用】

  【问题】“增值税检查调整”账户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有些习题中说只有税务机关检查时才能用,可是有的习题对于注册税务师审核也用了。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4号)的规定,“增值税检查调整”只适用于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施的增值税日常稽查时,查补的增值税的处理。注册税务师审核出的应补增值税不能用此科目,直接按正常业务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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