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验,全面部署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全国有关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在省委常委会上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指示精神。
汪洋在省委常委会上强调,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城市支持农村、逐步缩小乃至最终消除城乡差距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对于当前开拓农村市场、拉动内需将产生强大而持久的动力。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面临的问题,积极稳妥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一是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必须加大投入,确保有足够资金用于支付养老金;三是必须抓好基金安全规范运作,确保基金安全;四是必须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研究解决有关突出问题和长远问题,为全面铺开试点打好基础。
黄华华指出,推进新农保制度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和制度创新。
今年8月,国务院召开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决定从下半年开始进行新农保试点工作,并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实现农民“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之后,着力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实现“养老不犯愁”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迈出了重要步伐,为我省进一步推动新农保制度建设、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指明了方向。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近几年来,我省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进行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注重向农村倾斜。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都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实现了农保制度全覆盖,梅州、惠州等部分市率先启动了新农保试点工作。到今年6月,全省已有226万农民参加各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68.5万人按月领取待遇。这些成果的取得为全省开展新农保试点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黄华华强调,我省新农保试点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从今年下半年至2010年,在我省10%的县(市、区)开展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范围,到2020年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他要求,各地要通过分类试点、典型示范、分步推进,积极探索建立与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政策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更长时期又好又快发展,具体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着力探索既符合中央要求又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模式。各地在制定本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时,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集体经济实力和农民收入水平的实际情况,在老百姓交得起费、政府财政能承担的前提下,适度提高相应的个人缴费水平和政府补贴、集体补助标准。二要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落实新农保试点的各项要求。要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努力扩大参保范围,合理确定缴费档次和待遇水平,认真落实保险待遇。要积极动员年满16周岁以上具有我省户籍的农村居民参保,突出重点抓好45岁以上的中老年农民参保,并通过家庭联保的方式推动45岁以下的农民参保;要坚持农民自觉自愿,不搞强迫命令;对已经年满60周岁的农民,只要他符合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就可以直接享受最低标准的基础养老金,以实实在在的实惠增强制度的吸引力。三要认真落实财政补贴资金,积极构建多元化的新农保投入机制。中央将对我省基础养老金按每人每月27.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省财政也将对我省东西北地区从个人缴费和基础养老金发放两个方面进行补贴,各地要在管好用好中央和省的相关补贴资金的同时,尽快落实本级政府的相关补贴资金,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四要加强相关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加快城乡养老保障一体化进程。各地在试点过程中,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在试点县区和试点任务确定、参保人资格审核、缴费标准增设和待遇标准确定、财政资金拨付等方面,都应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本着农保制度基本统一的原则,抓好新、老农保之间的衔接,五要加强管理和服务,确保在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中做到安全、便利。要依据政策规定及工作实际,制定规范的新农保运作规程,形成统一的工作标准。大力推进农保管理的信息化,加快建设统一的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在经办服务中的作用,特别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方便农民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方面的特殊作用,注意选择在乡镇普遍设有网点、网络健全、管理规范、服务良好的国有银行或国有控股银行,作为农保缴费、养老金发放的机构。
黄华华要求,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和监督检查,周密筹备,稳步推进,确保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