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实施亚运会亚残运会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要求11月1日0时至12月21日24时,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面禁行黄标车。另外,11月1日至11月29日,每日7时至20时在市内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按车牌(含临时行驶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据了解,为保证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交通正常运行,提升空气质量,履行申办亚运会时的承诺,市政府决定于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根据通知要求,11月1日0时至12月21日24时,禁止黄标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同时,11月1日至11月29日,每日7时至20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按车牌(含临时行驶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此外,12月5日至12月21日,每日7时至20时在黄埔、天河、荔湾、越秀、海珠、白云区行政区域,以及番禺区的大学城、南沙港快速路(南环高速路—清河东路)、清河东路(南沙港快速路—石清公路)范围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按车牌(含临时行驶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过境车辆不受单双号限制
通知指出,11月1日至12月21日,全天24小时经行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广清高速公路(原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北段)、G1501广州绕城高速公路(原西二环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东二环高速公路)、G4京港澳高速公路(原京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G4W广澳高速公路(原东二环高速公路、广珠北线、广珠东线)、G35济广高速公路(原广惠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公路(原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G9411莞佛高速公路(原虎门高速公路)、S105南沙港快速路(原南沙港快速路细沥立交以南段)、S302鱼黄支线(原南沙港快速路鱼黄支线),且不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其他道路的过境机动车,不受通告限制。
11月1日至11月29日和12月5日至12月21日,全天24小时开放港口货车通道,行经以下道路的货车也不受单双号措施限制:港前路(蟹山西路口以东路段)、科丰路、丰乐路(广园快速路口至黄埔东路口段除外)、姬火路(丰乐路口至石化路口段)、石化路、黄埔东路(丰乐路口至开发大道路口段)、开发大道(广园快速路口以南段)、明珠路、金碧路、东江大道、友谊路、青年路(友谊路口至东江大桥段)、广园快速路(开发大道路口至东二环高速段)、S111(南沙港快速路苏十顷出入口至洪渏沥大桥路段)。
部分路段货车间歇性放行
11月1日至11月29日和12月5日至12月21日,每日7时至22时,番禺区的大学城、清河东路(石清公路至南沙港快速路段)、南沙港快速路(仑头立交至市南路出入口段)禁止货车通行;11月1日至11月29日,每日6时至22时,环市中路(解放路口以东段)、环市东路、天河路(广州大道路口以西段)禁止货车通行。
不过,持亚组委核发的有效专用车证的货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指挥车,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等系列中的货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按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等系列中的货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气象监测车,邮政车,救援及清障专用车,金融解款车,新闻采访车,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等系列中的货车将不受限制。
据悉,该通告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0年12月21日止。
货车间歇性限行时间路段
时间:11月1日至11月29日和12月5日至12月21日每日7时至22时
路段:番禺区的大学城、清河东路(石清公路至南沙港快速路段)、南沙港快速路(仑头立交至市南路出入口段)禁止货车通行
时间:11月1日至11月29日每日6时至22时
路段:环市中路(解放路口以东段)、环市东路、天河路(广州大道路口以西段)禁止货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