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和11月2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昨日,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召集省直12个部门召开会议,进一步研究贯彻落实的细化措施。
会议研究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的具体政策措施,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省政府将于12月中上旬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会议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各地要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分别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精神,决定:年底前,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由省财政按增加一个月生活补助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拟发放8400多万元;珠三角地区由当地财政对城乡低保对象增发一个月生活补助,拟发放1.48亿元。会议要求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年底前务必落实价格临时补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