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保卡出台新管理办法 参保人医保卡可给家属看病、买药、体检
、昨天,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在网上公布了最新的《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向各有关单位和各区社保局发文要求执行。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该如何使用,其中明确了“医保卡”可以给亲属使用,这将大大方便参保人及其家人,受到外来务工人员的热捧。
据悉,出台此《方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城镇职工医保卡的使用管理,同时也结合了佛山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进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特别提醒的是,本《办法》所指的医保卡,是由市、区社保局与银行(制卡中心)联合发行,记录参保人医疗保险信息、医保个人账户金额的社会保险智能IC卡、社会保障卡、借记卡、医疗保障卡、医保联名卡。
最新规定
参保人医保卡金融账户资金按照银行管理规定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亲属下列费用:
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
二、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中医“治未病”发生的费用;
三、在卫生防预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疫苗接种费用;
四、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亮点解读
亲属可刷医保卡
外来务工者最开心
记者看到,该《办法》的最大亮点是医保卡从原来只能自己使用,调整为可供家属使用。
《办法》中第五章“医保卡的使用和保管”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亲属的5种费用,也就是说,可以支付亲属的门诊、药店零售、体检等费用。
“我在佛山工作多年,但父母却在老家参保,如今他们都跟我在佛山生活,这次调整了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意味着父母都可以在佛山就医报销啦!”禅城市民刘小姐知道这个消息后,十分高兴。
医保卡可当银行借记卡
跨区参保不用重新制卡
除上述变化外,还有几条变化也是佛山参保职工比较关心的。其中《办法》第八条规定,“医保卡除设置医保个人账户以外,还可设置金融账户,两类账户分别管理,独立使用。”这意味着医保卡还可以当成银行借记卡来使用。
而第九条规定,“医保卡的制作。由社保部门将相关制卡信息发送给银行,银行提取到制卡资料后,需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卡、发卡,并将制卡情况资料反馈社保部门。”过去的制卡时间往往超过三个月,此次提速将大大便利新参保市民。
另外,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则更加民生。“跨区参保已有医保卡的,不再重新制卡,如因各种原因需重新制卡的,须经当前参保的所在区社保局批准。”具体来说,不管参保人现在拿的是哪个区的医保卡,跨区参保时只需使用原来的医保卡就好了,而不需要重新制作医保卡。